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日期:2016-12-22 11:25:00
青统高字〔2016〕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厅函〔2016〕591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青海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暂行办法》(青统字〔2003〕127号)和《青海省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青统字〔2004〕15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二、申报人员的论文(专著)、业绩材料和各种证书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12月15日;申报人员的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时间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前。
三、外语免试的范围
海东地区的化隆县、循化县,海西、海南、海北、黄南、玉树和果洛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免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青人社厅函〔2015〕553号)。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的范围
玉树、果洛和黄南州的泽库、河南县的专业技术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免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青人社厅函〔2015〕553号)。
五、根据青海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青统考字〔2016〕01)号)精神,2016年我省晋升高级统计师资格继续实行考评结合方式。取得有效期内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者,方能报送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六、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包括:各市(州)人社局(职改办)或省级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申报统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情况表》一式十份(须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均原件);著作、论文原件以及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今年专业技术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仍要按照青人社厅函〔2014〕572号的要求,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材料真实性保障书。从今年起,申报职称人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学历验证报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党校学历以及其他学信网未能验证的学历,由申报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提交学历真实性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档案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的,由同级托管部门审核提交学历真实性证明,并加盖公章。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或认定职称时,需提交《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至少具备3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2014年、2015年、2016年),自2016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累积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期刊、学术著作,须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正规发行刊号。提交学术期刊时,需附学术期刊的检索页,期刊审验后,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核心期刊及论文进行检索,所有提交的材料由单位审核盖章。上述申报材料须列出目录和件数,分别装袋。
七、申报材料须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省统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971)6308487 联系人:谢东波
附件:申报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情况表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
申报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情况表
单 位: (人事部门盖章处)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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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 所获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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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从事统 计工作年限 |
| 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试合格或免试 |
| 外语考试合格或免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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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时间 |
| 现任行政职务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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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专
业
工
作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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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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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论文 及重 要专 业技 术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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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获 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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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工作业绩、专业获奖及著作论文等均为任现职以来的;
② 工作业绩栏须按条理性要求填写;
③ 著作、论文栏须注明刊载日期和刊物名称;
④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栏须注明原学历和现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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