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如实反映普查质量,科学衡量普查误差,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及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安排,西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于6月中旬在四区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以全市为总体,(原则上国家、省级抽查验收过的地区不再抽取)采取随机起点,户数累计,等距抽样的方法抽选样本区。全市共抽选4个样本区, 4个普查小区。
市农普办组建2个事后质量抽查组,每个抽查组4人,其中2人是各区抽调人员。各抽查组于6月14日赴抽查地区开展工作进行交叉检查。6月16日完成事后质量抽查现场数据采集和汇总上报工作。
市农普办副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何煜晖亲临现场指导工作,各抽查组一行每到一处现场启封宣布被抽中检查小区。随后区(镇)、村三级农普办业务人员配合市级工作组按现场登记工作步骤对抽中的四个小区共335户农户、25户规模户、21家经营单位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入户登记工作。抽查组首先在每个普查点查看了清查摸底表、普查小区示意图等基础资料,然后对抽中的所有普查对象通过现场入户登记、集中聚会、电话回访等形式进行质量抽查,以确保农业普查范围的完整性和普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抽查组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按《西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调查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各组组长自始至终参加抽查工作,入户登记,填写全部由抽查组人员完成。
通过对四区抽中普查小区的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比对发现,存在普查对象对普查指标数据有疑虑,不愿说实话,不报实数现象;同一户农户,访问不同的家庭成员,记录的数据不同;对同一个调查对象访问2次,出现2个不同的调查结果;主要数据诸如猪、牛、羊存栏,播种面积、经营单位数、规模户数指标,虽有误差,但都在合理区间。
从抽查结果来看,各地农普办高度重视三农普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将中央、省、市有关农普精神贯穿于整个农普工作始终,普查数据真实反映了各地的农业生产经营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