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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级部门统计调查方案、基层单位统计调查报表审批
来源: 日期:2015-07-09 09:36:00
事件名称:
申请条件:
部门、基层单位的统计调查方案、统计调查报表
设定依据: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二条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办理材料:
1、以部门、基层单位的统计调查方案、统计调查报表审批申请表或备案的函件;
2、调查方案和表式(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基层表式、综合表式、统计标准和分类目录、指标解释、逻辑关系及针对抽样调查的抽样方法等。应明确表述调查目地、调查对象、统计范围、调查方法、调查频率、填报要求、报送渠道、时间要求等);
3、相关文件(包括新建立该调查项目的背景材料、重大调查项目的研究论证材料及试点报告等)。
办理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43号bte365网址政策法规处。
办理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971-6303721
资料下载:
办理流程:
1、被审批部门、单位将申请函及完整的相关资料报送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2、省统计局从接到申请函及完整的相关资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复函被审批单位;
3、被审批部门、单位收到复函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式送达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以便及时在《部门统计项目调查项目库》中建立或更新记录,并履行公文存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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