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统办[2015]46号
各市、州统计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就“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司发通[2014]128号)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全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努力使全体干部职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支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努力使人们充分相信宪法、礼敬宪法、尊崇宪法,主动运用宪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系统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引导人们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大力宣传约束权力、保障权利是法治的要旨和精髓,努力让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各项法治实践中。
三、具体要求
1、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一次宪法专题学习。
2、加强干部职工宪法法律教育。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我读宪法”活动,倡导全面深入学习宪法文本。结合宪法宣誓活动,大力宣传宪法,促进统计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
3、以开展宪法宣传主题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把学法、用法、守法列入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
4、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充分运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
5、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策划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把“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推向高潮。
6、以“六五”普法验收为重要载体,抓紧完成好“六五”普法各项任务,推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